在巴拿马投资并获得居留权

要求 


作为合格投资者的永久居留许 


2020 年 10 月 15 日第 722 号行政法令

在国家投资促进局申请办理投资证明的要求
向 
DIGESI 办公室提交第 722 号行政法令要求的申请和文件,以便作为合格投资者 办理永久居留手续。
重要提示:申请书应提交给国家投资促进局(局长 Richard Kilborn),说明投资者 将以什么方式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投资证明书,需要该证书方可申请次子类别下的 永久居留证。

以房地产投资的方式:

o 巴拿马公共登记处证明所有权的证明书。

o 国家土地所有权机构证明不动产价值的证明书。 通过订立买


卖承合同投资房地产:

o 在公共登记处正式登记的不动产的买卖承诺合同的经公证的副本。

o 提供信托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副本,该合同应规定,以信托方式支付的全 部款项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给委托人因与房地产公司订立买卖承诺合合

同而承担的义务。

通过巴拿马证券市场监管局批准的持牌证券公司进行投资:

经巴拿马证券市场监督局批准的持牌证券公司签发的证明书,说明投资者的 姓名、投资金额、持有证券的详情以及持有证券的实体。

巴拿马证券市场监管局签发的授予证券实体许可证的决议的经认证的副本, 该实体应持有申请人的投资账户。

巴拿马证券市场监督局就与该投资有关的证券登记签发的证明书。

国家政府 工商局国

家投资促进局


银行业定期存款投资

经开证行认证的定期存款证书副本,说明其持有人、文件价值和期限;
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存款的存在、持有人、价值、期限、无留置权和资金 来自外国来源。

下列情况之一作为投资资金来自国外的证据
海外或本地银行出具的证明汇款的信件。如果文件是在国外签发的,则必须

由巴拿马领事馆或海牙认证。
外国银行对账单,加盖公章和认证。
资金接受者出具的公证书,或确认存款或转账的银行证明原件,以及确认资 金来源于外国。

作为合格投资者在国家移民局办理永久居留证的要求 


(经公证)的当事人的授权书。
法定代理人的申请。
三(3)张身份证件大小的照片

经公证的护照副本(公证处或有关当局)。 

犯罪记录证明。
健康证明。
个人无犯罪记录宣誓性声明书。

支付给国库$5,000美元的支付凭证。
支付给国家移民局$5,000.00美元的支付凭证。 

投资促进局签发的证明书。

如果有家属,还应提供:
委托人、未成年的家属的授权书和申请,作为当事人授权书的附件。 

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出生郑(经认证和翻译)。
经公证的责任书。
授权书,如果只有一个父母提交。
(为每个家属各)支付给国库$ 1,000.00 美元的支付凭证。
(为每个家属各)支付给国家移民局$ 1,000.00 美元的支付凭证。

 18岁以上但25岁以下的儿女必须提供:

* 所就读学校的证明书,证明家属的学生身份以及所就读的课程是全日 制并有定期的学习规划。

*在巴拿马公证人面前宣誓其婚姻状态为单身。